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治疗
治疗的目的是癌症的缓解。当外周血计数和骨髓计数正常时即已缓解。 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抗癌药物行联合治疗(
化疗)。初始(诱导)
化疗需住院3至6周,然而后续的
化疗以门诊病人的形式给予治疗,如果淋巴细胞计数极低则需行隔离治疗以避免接触感染病原体。
化疗由3至8种有代表性的药物的联合治疗构成,这些药物包括:强的松、长春新碱、甲氨喋呤、6-巯基嘌呤和环磷酰胺。有时有必要给予血液制品(如浓缩
红细胞、
血小板)支持治疗以纠正贫血和低
血小板计数。发生任何继发感染的患者需接受抗生素治疗。
病情缓解之后,针对脊柱给予化疗或放疗以处理可能侵袭入脊髓液的任何白血病细胞。
后续治疗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复发,给予持续时间为一年的化疗。对复发病例或其它治疗无效的病例,其治疗选择是在高剂量化疗后行
骨髓移植。
一、支持治疗
1、防治。
2、贫血:可输全血或浓缩
红细胞。
3、防治:加强鼻腔、牙龈的护理。化疗期间还须注意预防DIC。
4、高尿酸血症:在化疗期间须注意预防高尿酸肾病。
5、电解质及酸硷平衡。
二、化疗:化疗是白血病治疗的重要手段,
急性白血病治疗可分为两个阶段。即诱导缓解和缓解后治疗(巩固强化和维持治疗)。
三、诱导分化治疗:如维甲酸、二甲基亚砜、放线菌素D、6-巯基嘌呤、阿糖胞苷、三尖杉酯硷、
阿克拉霉素、柔红霉素等。其中以维甲酸治疗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较为成功。
四、
骨髓移植:为根治白血病的方法之一。
五、免疫治疗:目前已有几种技术开始临床试用如白介素、干扰素、肿瘤坏死因子、LAK细胞、单克隆抗体及其联物等。
六、造血因子:具有促进造血细胞增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