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tao 2022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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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与常用药物的使用调整

新冠肺炎疫情已在全球肆虐2年余,前期在我国强有力的综合防控措施下国内疫情得到了较好地控制,但近期在外防输入的巨大压力下,国内多地又出现疫情反弹。在尚无特效药的当下,接种疫苗成为了控制疫情的重要措施。然而,实际接种过程中,部分人因为正在服用一些药物,担心与疫苗有冲突而未能及时接种疫苗,甚至很多医务人员面对这一问题时也不清楚该如何解答。为此,笔者查阅了相关的临床研究进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目前的建议如下。


一、免疫抑制剂


1.对于计划进行活体肝移植者[1]


应尽可能在肝移植前至少2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


对于术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肝移植受者,一般建议术后至少3个月开始接种。因为肝移植患者术后3个月内需使用较高剂量的免疫抑制剂,此时接种疫苗应答率较低。但是,如果社区新冠疫情严重,可考虑在肝移植术后至少6周开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因为术后6周内免疫抑制剂用量最大。


2.对于肾移植受者[2]


应在移植术前尽量完善疫苗接种。


术后接种疫苗的最佳时间尚无权威研究,大多数移植中心在肾移植术后3~6个月,或排斥反应缓解后再给受者接种疫苗。但如果社区疫情严重,即使在移植术后3个月内,也应考虑给受者接种疫苗。


3.对于系统性风湿性疾病的患者,指南[3,4]建议


(1)糖皮质激素、羟氯喹、来氟米特、柳氮磺吡啶、硫唑嘌呤、口服环磷酰胺、口服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他克莫司、环孢素)、贝利尤单抗、TNF抑制剂(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戈利木单抗、塞妥珠单抗)、白介素6(IL-6)受体抑制剂(托珠单抗、萨瑞鲁单抗)、IL-1抑制剂(阿那白滞素、卡纳单抗)、IL-17抑制剂(依奇珠单抗司库奇尤单抗)、IL-12/23抑制剂(乌司奴单抗)、IL-23抑制剂(古塞奇尤单抗等)、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这些药物可以继续使用,无需改变治疗。


(2)使用甲氨蝶呤者:因其能减少免疫细胞分裂增殖,如果病情稳定,接种单剂型新冠疫苗后,停药2周;在每次接种两剂型疫苗后,停药1周(接种时间不变)。


(3)使用吗替麦考酚酯者:如果病情稳定,建议接种疫苗后停药1周。


(4)使用利妥昔单抗者:若患者的感染风险较低或通过预防性措施(如自我隔离)可显著降低感染风险,则可在下一个利妥昔单抗用药周期提前4周打第1针疫苗,接种第2针疫苗后推迟利妥昔单抗2-4周,以尽可能的保留疫苗的效力。


二、抗肿瘤药物


1.实体肿瘤


(1)化疗:患者接受化疗后会出现明显的骨髓抑制、免疫功能受损,疫苗接种后,机体无法正常免疫应答,无法产生高滴度的保护性抗体,建议新冠疫苗接种应至少在化疗前2周或化疗结束后2周进行。


(2)靶向治疗(如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免疫治疗(如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内分泌治疗:任何阶段均可接受新冠疫苗接种。


(3)放疗:局部放疗和病毒疫苗接种两者不会造成相互影响,因此采取单独放疗治疗的肿瘤患者可在治疗任何时期接受疫苗接种[5]


2.血液系统肿瘤


(1)骨髓移植及细胞免疫治疗患者:前者包括异体及自体骨髓干细胞移植,后者如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免疫疗法等。该类患者在骨髓移植及细胞免疫治疗时会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因此应当在全身免疫系统重建后(一般为3个月),再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2)化疗:血液系统肿瘤患者接受的化疗方案一般强于实体肿瘤患者,化疗后较多出现IV度骨髓抑制,且化疗总疗程更长。建议血液系统肿瘤患者化疗间期,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水平恢复时,进行疫苗接种。


(3)靶向治疗:目前,以抗CD20单抗(利妥昔单抗等)为主要代表的靶向治疗,在血液系统肿瘤中占有重要地位。有限的数据表明:由于抗CD20单抗治疗后B细胞显著减少,疫苗介导的体液免疫受损,机体几乎无法产生保护性抗体。因此,建议结束抗CD20单抗6个月后可接种新冠疫苗。而对于需要长期抗CD20单抗治疗,持续保持极低B细胞水平以维持疾病缓解的患者,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4)表观遗传学治疗:任何阶段均可接受新冠疫苗接种[5]


三、抗病毒药物


1. 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艾滋病(HIV)感染者的病毒载量及 CD4+T 细胞计数可能会影响疫苗接种的应答率和安全性,最好在疫苗接种前先进行有效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控制病毒复制[6],不应因接种新冠疫苗停服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抗肝炎病毒药物


正在接受药物治疗且病情控制良好的慢性肝病患者(如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酒精性肝病、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病、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对新冠病毒疫苗的抗体应答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健康人群类似,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接种期间均不应该停药 (包括治疗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的抗病毒药物等),以减少停药或者减量服药对慢性肝病患者病情的不利影响[1,3]。  


四、抗癫痫药物


癫痫不是接种新冠疫苗的禁忌症,但既往疫苗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的患者、确诊或可疑的癫痫综合征(尤其是存在热敏性的癫痫综合征患者)、近期6个月仍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暂缓接种。然而,与其他疫苗相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接种后可能出现发热,可能在部分患者中导致痫性发作阈值降低。在接种疫苗后48 h(或发热期间)使用解热镇痛类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等将降低这一风险。而抗癫痫药物接种前后应保证规律服用[7],同时避免发作诱因:如睡眠剥夺、饮酒、情绪剧烈波动等。


五、非甾体抗炎药


疫苗进入人体后先经过抗原加工、细胞分裂,然后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才能发挥效用。由于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非甾体抗炎药,会对抗原加工环节产生轻微影响,所以,如果病情稳定,建议在接种疫苗前停药24h。而接种后服用影响较小,因为接种后48h或出现发热时基本都处在抗原加工的完成阶段,这时再吃非甾体类抗炎药就不会妨碍疫苗的免疫反应了。


六、抗栓药物


抗栓药物不是肌内注射接种疫苗的禁忌症,大多数情况下无需特殊调整。但服用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的患者接受新冠疫苗时,2021年欧洲房颤患者使用NOAC指南建议[8]:注射疫苗的当天早上停服一次NOAC,注射完毕后,持续按压注射部位2-5min。如果服用的是一天1次的品种(利伐沙班艾多沙班),注射完疫苗后3h补服当天早上停服的那一剂NOAC;如果服用的是一天2次的品种(达比加群、阿哌沙班),注射完疫苗不用补服,到晚上正常服用下一剂即可。


七、抗菌药物


根据以往经验,抗菌药物可能会对活菌苗产生影响,而新冠疫苗属于全病毒疫苗,因此和抗菌药物之间互不干扰,不需仅因服用抗菌药物而不接种疫苗,但需服用抗菌药物说明人体存在感染,如果病情比较轻微,没有发热,是可以接种疫苗的。然而不管什么疾病,只要伴有发热的表现,不管是否在用抗菌药物,都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另外,因为新冠疫苗中不含抗菌药物成分,即使存在青霉素、头孢类抗菌药物的过敏史,也可安全接种新冠疫苗。


八、其他药物


由于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等不良反应,为了避免干扰素的不良反应对判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干扰,对于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时间应与注射干扰素的时间相隔2~3d[1]。类似的药物还有抗骨质疏松药物静脉用双膦酸盐(唑来膦酸、帕米膦酸二钠),15%-30%的患者会出现一过性发热和流感样综合症,且常发生在输注24-72小时内,以低热,肌痛和关节痛为特点[9],建议用药至少3d后再接种新冠疫苗。


而常用的心脑血管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甲状腺疾病用药不是接种疫苗的禁忌,只要病情稳定,都可放心接种。


九、总结


新冠肺炎防治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接种新冠疫苗、建立全人群的免疫屏障是新冠疫情防控的核心措施。


目前使用药物对接种新冠疫苗的有效性、安全性数据较为缺乏。根据目前有限的证据,部分药物(主要是免疫抑制剂和抗肿瘤药物)可能会减弱接种疫苗后的免疫反应,降低疫苗的保护效力,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接种疫苗前后可暂缓用药一段时间,以尽可能保护疫苗的免疫效力。另有少数药物(如干扰素、唑来膦酸等)由于用药后易出现发热,为避免对接种疫苗后不良反应的干扰,也建议间隔一段时间接种。而其他常见的慢性病患者,只要病情平稳,都可正常接种疫苗,日常规律服用的药物也无需停用或调整。


尽管如此,仍建议上述患者及其照料者采取包括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来预防新冠肺炎。今后为了给用药患者接种新冠疫苗提供更精细的指导,未来仍需要大规模的临床研究和真实世界研究来提供更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


治疗血液病是一个需要坚定信念并且持之以恒的过程 希望患者能树立正确的治疗观念坚持就会胜利!!!!袁六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