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对人体的潜在危险
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肿瘤专家针对细胞毒药物的毒性作用提出,专业人员在经常接触抗肿瘤药物的过程中,是否会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性并进行了研究。澳大利亚卫生部门通过特殊显影试验已经证实,在抗肿瘤药物配制过程中,当粉剂安瓿拌开时及瓶装药液抽取后拔针时均可出现肉眼看不见的逸出,形成含有毒性微粒的气溶胶或气雾,通过皮肤或呼吸道吸入人体,危害备药人员并污染环境。
芬兰及美国等国家多位学者的研究都发现了接触抗肿瘤药物护士的尿液有诱变性。Hirst不但研究了这种致畸变作用,而且还直接从接触抗肿瘤药物护士的尿液中检测出含有一定浓度的抗肿瘤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如发现护士在接触PDD后检测护士的尿液中发现铂的含量明显增高,并证明环磷酰胺、氮芥、氨甲喋呤等抗肿瘤药物可以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使护士的淋巴细胞染色体突变,姊妹染色体交换频率增大,DNA断裂增多。
国内学者采用单细胞凝胶电泳法对单个细胞DNA的损伤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实验组淋巴细胞慧星样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表明职业接触抗肿瘤药物可损伤细胞DNA。以上研究证实专业人员在接触抗肿瘤药物过程中,根据其毒性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的特点,虽然在日常配制药液或给药时沾染的剂量虽小,但是频繁接触抗肿瘤药物会因其蓄积作用产生毒性反应。
如造血系统、生殖系统、消化道上皮细胞等组织器官不同程度的损伤,不但可以引起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口腔溃疡、脱发等,而且还会产生远期影响如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险。Stuker研究证明抗癌药物可以通过胎盘运转,造成胚胎或胎儿宫内接触,而造成女性医护人员职业性接触抗肿瘤药物可致胎儿流产明显高于对照组。
抗肿瘤药物污染的危险因素:专业人员在接触处理抗肿瘤药物过程中,如果操作不慎则可造成对人体的潜在危险。因此必须了解发生下述情况时可以成为导致抗肿瘤药物污染的危险因素
(1) 玻璃瓶、安瓿掉在地上或运输过程中打破后药物溢出。
(2) 开安瓿时药物、药液、玻璃碎片四处飞溅。
(3) 在瓶中溶解药物时如事先不抽出空气减压,拔针时就会有一部分药物喷射出来。
(4) 操作注射过程中有时针头脱落,药液溢出。
(5) 偶尔护士在注射过程中意外扎中自己
(6) 废弃物如用完玻璃瓶、安瓿、静脉输液管、病人的尿液等都含有少量药物。
以上危险因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造成对人体的危险:直接接触 呼吸道吸入 消化道摄入
抗肿瘤药物的危害性已引起广泛重视,根据抗肿瘤药物剂量依赖性的特点,为了减少专业人员备药及处理抗肿瘤药物的接触剂量达到防护目的,需要遵循化疗防护两个原则:其一、医院工作人员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与抗肿瘤药物的接触;其二、尽量减少抗肿瘤药物对环境的污染。因此根据以上遵循的用药原则,国内外学者为了加强专业人员的职业保护在其接触抗肿瘤药物过程中制定了安全防护规则:
1、加强专业人员职业安全教育
加强肿瘤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抗肿瘤药物潜在危险的认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是减少抗癌药物对操作人员危害的重要问题。化疗用药应遵循WHO健康促进重在预防,医院管理者要加强接触抗癌药物工作人员在职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制定合理的防护措施,使专业人员全面掌握并规范化疗防护操作程序增强防护意识。
2、在生物安全操作柜内备药
生物安全操作柜即使用特制的垂直层流装置的操作柜配制抗肿瘤药物,以防含有药物微粒的气溶胶或气雾对操作者的危害,使之达到安全处理抗肿瘤药物的防护要求。生物安全操作柜作用原理(见图1):
(1) 该设施采用垂直层流装置,使空气在操作台内循环过滤,通过台面下的过滤吸附器充分过滤和吸附药物的微粒及空气中的尘粒,以保持洁净的备药环境。
(2) 由于操作台内形成负压状循环气体,从而在操作者与操作台之间形成空气屏障,防止柜内污染空气外溢。
(3) 同时在操作台侧面有一排气孔,内装有吸附剂,可吸附溢出的药物微粒,防止污染气体排出大气。
根据上述原理该设备符合二级生物安全要求并可达到以下防护作用:
(1) 保护操作者及环境在备药和处理废物时不受药物微粒气溶胶或气雾的危害。
(2) 保护备药环境无微粒物质(包括生物的),防止药物污染。
(3) 保护维修人员在常规检查、更换附件或修理污染滤器时的安全。
3、改善医疗器具,完善防护设施:为了避免专业人员在接触抗肿瘤药物时由于操作不慎而造成潜在危险,并遵照化疗防护原则,建议临床采取适宜的制剂及包装。
(1) 提倡使用无排气管的软包装输液袋,防止有毒气体排至空气中。
(2) 建议药厂因根据临床抗肿瘤药物应用剂量不同生产多种剂量的制剂,减少专业人员的备药过程。
(3) 抗肿瘤药物的制剂尽量用瓶装,药品标签要详细注明药物的性质及其警示等。包装一定要可靠,运送时应采用无渗透性密封装置并注明特殊的标志,防止运输药物过程中打破药瓶药物溢出。
4、药物处理中心化
国外学者已经提出如果要保证临床在使用抗肿瘤药物过程中达到安全防护,必须将抗肿瘤药物处理中心化。近年来卫生部在《医疗机构药物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要逐步建立肿瘤抗肿瘤药物等静脉液体配制中心(室),实行集中配制和供应。采用集中式管理,即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在防护设备齐全的化疗备药操作室负责所有抗肿瘤药物的配制及供应。这样才能施行比较有效的、经济的防护措施,并利于废弃物的集中处置,以使污染缩小到最小范围,有利于职业安全和环境保护。
5、从事化疗专业人员在妊娠及哺乳期避免直接接触抗肿瘤药物
临床研究发现低浓度抗肿瘤药物的接触可以引起流产,尚可导致胎儿死亡、畸形及染色体基因突变。如果孕妇及母亲不加保护地接触抗肿瘤药物,也会给胎儿及孩子带来潜在的危害。因此专业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调离化疗科室或安排非化疗性质的护理工作。
6、对接触化疗的医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包括肝、肾功能、血常规及血小板等指标测定,并做好记录,以监测其健康状况。
7、加强化疗废弃物的管理
化疗废弃物的管理是化疗防护的重要环节,妥善的处置有利于医院环境及其人群的保护。临床明确规定抗肿瘤药物废弃物必须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并密闭存放在有特殊标记的特制的防渗漏的污物袋中,统一焚烧处理,以达到细胞毒药物的灭活及废弃物处理中心化。
总之接触处理抗肿瘤药物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只要施行认真规范的防护措施,这种危险可以降到最低,以达到职业防护作用。
1、设立抗肿瘤药物备药操作室
为了加强抗肿瘤药物使用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有条件的医院应专门设立备药操作室或配液中心,以便集中式管理达到药物处理中心化,要求非配液人员不得进入配液室(中心),配液人员进入室内要戴好帽子、口罩、更换清洁工作服或隔离衣及拖鞋作为防护,并要求配液前所需药品、物品在准备室备好,通过传递窗送入配液室。配液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配液完毕由专用窗口递出,以使药物污染缩小到最小范围。
配液室内除备有一台生物安全操作柜外,尚配备一次性口罩、帽子、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聚氯乙烯手套、乳胶手套、一次性注射器、防护垫、污物专用袋及封闭式污物桶等。
如果没有条件的医院应选择一个人流较好或清洁避风处备药,必须有通风设备,以减少对病室环境的污染,在配制药物期间此房间不能作为它用。如果没有生物安全操作柜,建议应用有机玻璃制作隔离屏幕,操作者除采用一般防护设施,尚应戴防护眼镜及有效的防护口罩,避免操作者被药物污染,使之达到安全防护的效果。
2、专业人员配备
操作室内应配备1~2名经专业训练的中年护士负责备药。并定期进行体检:包括肝、肾功能,白细胞及血小板等指标测定,一旦出现毒副反应征象,立即进行人员调整,使其危险降到最低限度。
1、备药前准备
(1) 宜在生物安全操作柜内备药,备药前启动紫外线灯进行柜内操作区空气消毒40分钟,保持洁净的备药环境。
(2) 备药前洗手、佩戴一次性口罩、帽子,工作服外套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操作过程中从呼吸道吸入抗肿瘤药物的危险性较大,因此必须戴有效的一次性防护口罩。
(3) 操作时戴手套,有些抗肿瘤药物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并通过接触皮肤直接吸收,如阿霉素能与皮肤上的蛋白质结合而被吸收,不能从皮肤上洗去,因此备药前必须正确选择适宜手套。Slevin研究结果表明乳胶手套或聚乙烯手套具有弹性,使用时手套胀大变薄会出现一些小孔,因此其防渗透性差,只有聚氯乙烯手套具有防护作用,但由于其使用时不能紧贴皮肤操作不便,因此要求戴双层手套,即在聚氯乙烯手套外戴一副乳胶手套。在操作中一但手套破损应立即更换,使之保持有效的防护效果。
(4) 操作台面应覆以一次性防渗透性防护垫,以防因操作不慎药液溢洒台面便于清理,减少药液污染。一旦污染或备药完毕应即刻更换。
(5) 在备药操作室内禁止进餐、饮水、吸烟、化妆,减少药物对人体的损害。
2、备药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以防药液污染而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准备药液在割锯安瓿前应轻弹其颈部,使附着之药粉降至瓶底。拌开安瓿时应垫以纱布,可避免药粉、药液、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并防止划破手套。
拌开粉剂安瓿溶解药物时,溶酶应沿瓶壁缓慢注入瓶底,等药粉浸透后再行搅动,防止粉末逸出。瓶装药液稀释后立即抽出瓶内气体,以防瓶内压力过高药液从针眼处溢出。从药瓶中吸取药液后在针头撤出时应用无菌棉球或纱布裹盖住药瓶塞穿刺针孔,防止药液外溢。
在瓶装药液稀释及抽取药液时还可以采用双针头抽取药液方法,以排出瓶内压力防止针栓脱出或药液溢出而造成的污染。(见右图)
抽取药液应采用一次性注射器,并应注意抽出药液以不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为宜,防止针栓脱出。药物备好在标签上注明药物名称、剂量后应放在采用一次性防渗透无菌巾铺成的无菌盘中备用。在完成全部药物配制后,需用75%酒精擦拭操作柜内部和操作台表面。
备药过程中所用一切废弃物统一放于污物专用袋中集中封闭处理。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用肥皂及流动水彻底洗手并行沐浴,减轻其毒性作用。
3、静脉给药
(1) 抗肿瘤药物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注册专业护士给药。
(2) 核查医嘱保证正确的给药。
(3) 静脉给药时护士应戴一次性口罩、帽子,做好个人防护并洗手戴手套。
(4) 静脉滴注药液时应采用密闭式静脉输液法,注射溶液以软包装输液袋为宜,避免有毒气体从排气针头逸出及利于液体输入后污染物品的处理。
(5) 静脉给药时若需从莫菲氏滴管加入药物,必须先用无菌棉球围住滴管开口处再行加药。其加药速度不宜过快以防药液从管口溢出。
(6) 静脉给药结束,注射器针头应置入保护针帽中并与注射器保持其完整性,放入专用污物袋中,以免拔下针头药液洒漏造成污染。有条件者可将带针头的注射器放入一防穿透、防泄漏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中统一处理。
(7) 操作完毕脱掉手套后用肥皂及流动水彻底洗手。
1、抗癌药物外溅后,应立即标明污染范围,避免其他人员接触。
(1) 护士必须戴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处理污染区。
(2) 如果少量药液溢到桌面或地上,应用纱布吸附药液;但大量溢出(大于5ml)时应用吸收力强的纱布垫清除。若为药粉溢出则利用潮湿纱布或具有吸附性纱布垫轻轻擦拭,以防药物粉尘飞扬,污染空气。并将污染纱布置于专用袋中封闭处理。
(3) 溢出的区域用清洁剂和清水擦洗污染表面三次,再用75%酒精擦拭。
2、在操作过程中如不慎皮肤接触抗肿瘤药物应立即用肥皂及流动清水彻底清洗;如眼睛内溅入抗肿瘤药物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持续冲洗5分钟。
3、污染安瓿与药瓶应放置污物袋中封闭,以防蒸发污染室内空气。
4、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均为一次性使用,加之全部污染物品用后放专用袋中密封处理,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记。
5、所有污染物包括用过的防护衣、帽等需经1000℃高温焚烧处理。
6、化疗病人呕吐物及排泄物均含有抗癌剂,因此在处理其呕吐物、尿液、粪便或分泌物时必须戴手套以免沾染皮肤。水池、马桶用后反复用水冲洗。医院内必须设有污水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