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0—24时,葫芦岛市新增确诊病例28例,为绥中县报告,均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2月8日-14日24时,葫芦岛市已累计确诊89例病例。
辽宁省本轮疫情开始于2月8日,葫芦岛市绥中县发现一例新冠确诊病例。经中国疾控中心基因测序比对显示,首发病例感染病毒株与牡丹江绥芬河市疫情早期病例高度同源。
专家组初步分析,本次疫情可能由外地返乡人员输入,经节假日期间同村居住或探亲等活动引发。
葫芦岛本轮疫情传播链条较清晰,呈现家庭聚集性的特征。
因葫芦岛疫情多数病例在绥中县,近几日,当地已抽调大量医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目前已经进行了第三轮区域性核酸检测。
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医务人员。当苏州与葫芦岛的医务人员都在争分夺秒的与新冠病毒抢时间、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有一则通报令人格外气愤。
2月13日,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2月12日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王某某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2月6日,王某某由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返回天津,始终未向社区及工作单位进行报备。
2月9日王某某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
2月10日、11日,王某某仍然外出到饭店、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
2月11日晚20时,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大数据排查发现该人后遂纳入居家隔离管理。
2月12日7时,王某某新冠病毒核酸结果为阳性,并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王某某在明知其来自疫区且自身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导致全市进行大规模人员隔离及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隐患,极大的增加了医护人员与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月13日被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取保候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鉴于葫芦岛市疫情的紧张形势,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2月15日发布问责通报,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由绥中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报说,有关部门调查查明,绥中县存在公民个人妨害传染病防治、属地乡镇风险排查及落实包保责任不严不实、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给予加碑岩乡党委书记侯洪军、乡长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绥中县商务局副局长王红军诫勉谈话;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东诫勉谈话。
医疗卫生系统处分如下:
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迎春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副局长李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人金大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医政科负责人常立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有,还多名干部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降级等处分。对药店、诊所等,已由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疫情防控,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