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髓系白血病的疗效标准
国内疗效标准:1987年11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全国白血病化学治疗讨论会,提出了如下急性白血病疗效标准。
一、 完全缓解(CR)
1) 临床无白血病细胞浸润所致的症状和体征,生活正常或接近正常。
2) 血象:Hb≧100g/L(男)或≧90g/L(女及儿童),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100×109/L。外周血白细胞分类中无白血病细胞。
3) 骨髓象:原粒细胞I 型+II型(原始单核+幼稚单核细胞或原始淋巴+幼稚淋巴细胞)≦5%,红细胞及巨核系正常。
M2b型:原理希白I型+II型≦5%,中性中幼粒细胞比例在正常范围。
M3 型:原粒细胞+早幼粒细胞≦5%
M4 型: 原粒细胞I、II型+原始单核及幼稚单核细胞≦5%
M5 型:原始单核细胞I型+II型及幼稚单核细胞≦5%
M6 型:原粒细胞I型+II型≦5%,原始红细胞及幼红细胞比例基本正常。
M7 型:粒细胞、红细胞二系比例正常,原始巨核细胞+幼稚巨核细胞基本消失。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原始淋巴细胞+幼稚淋巴细胞≦5%
二、 部分缓解(PR):骨髓原粒细胞I型+II型(原始单核+幼稚单核细胞或原始淋巴细胞+幼稚淋巴细胞)>5%而≦20%;或临床、血象、血象中有一项为达完全缓解标准者。
三、 持续完全缓解(CCR) 指从治疗后完全缓解之日起计算,其间无白血病复发达3—5年以上者。
四、长期存活 急性白血病自确诊之日起,存活时间(包括无病或带病生存)达5年或5年以上者。
五、临床治愈 指停止化疗5年或无病生存(DFS)达10年者。
六、 白血病复发 经治疗获CR后出现下列三者之一,即为复发:
(1) 骨髓原粒细胞I型+II型(原始单核+幼稚单核细胞或原始淋巴+幼稚淋巴细胞)>5%而≦20%。经过有效的康白血病治疗一个疗程仍未能达到骨髓象完全缓解标准者。
(2) 骨髓原粒细胞I型+II型(原始单核+幼稚单核细胞或原是淋巴+幼稚淋巴细胞)>20%者。
(3) 骨髓外白血病细胞浸润。